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物业出租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570号首层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参与公开竞租。
一、招租单位: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龙津中路570号首层
三、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租物业及面积,见下表:
位置 | 出租面积 |
首层自编101号铺位 | 122.5㎡ |
首层自编102号铺位 | 29㎡ |
(二)物业现状:
1.产权资料:该物业权属人为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产权证列示的城市规划房屋用途:商业
(三)竞租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如不清楚物业现场的,可联系咨询我公司工作人员。
四、物业出租用途要求
经政府核准经营的用途,但不得经营非环保类和明火餐饮类行业,以及噪声大或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项目。
(一)承租方须按政府法规自行办妥以标的物为经营场地的相关手续,如因承租方使用标的物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使承租方未能进行上述指定经营用途,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承租方不能办妥,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合同)。
(二)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局规定,不得在物业内违规住人和明火煮食。
五、招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招租,竞租人可对意向物业进行一次性报价。招租工作小组对竞租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按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六、租赁价格
标的铺位 | 出租面积 | 租赁价格(人民币:元/月) |
首层自编101号铺位 | 122.5㎡ | 61742 |
首层自编102号铺位 | 29㎡ | 35280 |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包括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3.租金支付方式按每月的XX日前向出租方缴付当期租金。
七、出租期限
租期3年(含15天装修免租期,但原承租方如最后竞得铺位承租权的,则不享受免租期)。
八、使用条件(详见附件二、三、四)
(一)不得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或其它活动。
(二)承租方清楚标的物的现有结构质量和产权状态,认可按照标的物的现有质量和现状交付使用。
(三)承租方已清楚了解房屋的现状。租赁期内,该物业及设施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维护均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
(四)修缮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该物业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修缮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自然状态下损坏的修缮责任除外),但因承租方装修改造而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则仍须由承租方承担修缮责任。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及其设施损坏,应及时知会出租方修缮,因承租方延误知会出租方或自身使用不当引起的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承租房屋场地内的排水、排粪、排污管道和化粪池的管理及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时应预留排水、排粪、排污管道和化粪池的检查口,以便检查。由于相邻物业导致的漏水及污水管、化粪池等出现问题,承租方需自行与相邻物业业主协商解决,承担分摊费用,承租方不得以上述理由拒向甲方缴交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承担标的物的安全、消防等责任。
(六)承租方不能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分租。
(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版本为准)
九、竞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十、竞租报名
(一)竞租保证金:收取竞租保证金为:(1)自编101号铺位为人民币陆万壹仟柒佰肆拾贰元整(¥61742元),(2)自编102号铺位为人民币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35280元),采用银行转账、汇款形式缴纳,不接受其它缴纳方式。竞租保证金必须以竞租人名义在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北京时间)缴纳至以下账号(账户名: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流花支行,账号:441167533018010052481),否则视为无效。
竞租人未中选的,出租人在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竞租人。
(二)竞租报名及相关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楼903室
3.意向承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资格要求,需签名和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供:
a.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营业单位的诚信承诺;
e.竞租保证金的送款单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供:
a.身份证复印件;
b.无犯罪记录承诺;
c.竞租保证金的送款单复印件。
以上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交我公司留存。
4.竞租文件需密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签名和加盖公章):
(1)《承租意向书》(版本详见附件一)
十一、竞租方式
2021年2月10日在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楼903室由招租评定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定,按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1.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原承租人确定为竞得人,否则,再次进行竞价。
2.在招租人向中选竞租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中选者需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末年3个月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后,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如中选人逾期不支付款项及签定合同,则视为放弃竞租成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公告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则不变更条件自动进入第二次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1日)。
十二、本次公开招租委托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楼903室
2.联系方式:020-83328287
联系人:邓先生13268130200,李先生13760771226
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一
意向客户承租报价书
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本公司/人有意向承租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570号首层自编 号铺位(请填写铺号),具体条件如下:
1、具体位置: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570号首层自编 号铺位(请填写铺号)
2、出租面积:首层约 ㎡
3、经营类别:
4、首年月租金报价: 元/月(含增值税)
5、年递增率: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6、租期:3年
意向承租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