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花工业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编号:CMJLCG-2020-GZ047)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就下列项目参加投标。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CMJLCG-2020-GZ047
二、项目名称:广花工业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项目工期 | 项目地点 |
1 |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告》(穗府规【2020】4号)及花都区汽车城管理委员会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地下管网改造,通过工程验收,申领排水许可证及完成“广州市排水单元达标单位”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拆除砼路面及基层;机械、人工挖沟槽基坑;安装波纹管作排污管使用;原主管道清淤后作雨水管使用;申领排水许可证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30个工作日完成土建施工,20个工作日完成排水证申领、排水单元达标书申领) |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遵守广州市建委《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文)。
8.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企业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附件一、二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十一层1108室招标代理一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十一层1108室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本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 招标人:广州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28499-37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19楼
b.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1779587
联系传真:020-81035818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十一层1108室招标代理一部
邮编:510163
邮箱:cmjlzb@126.com
十一、根据《广花工业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授权委托书》的约定,甲方委托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五羊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因此,由五羊公司代替甲方履行和承担本工程合同除支付工程费用外的权利与义务。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17:30止。
广州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承诺书(按附件二格式,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4 |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 复印件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 | ||||
6 |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 |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
8 |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复印件 | ||||
9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 复印件 | ||||
10 |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 | ||||
11 | 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第7、8点承诺函 | 原件 | ||||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同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4、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投标人没有按本表要求提交完整的合格的资料,不可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最终决定权在招标人)。
附件二
投 标 人 承 诺 书
致:广州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由于贵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工作压力大,我司充分理解贵方作出的关于招标工作的以下决定,特向贵方作出以下相应的承诺:
一、我公司向贵方及招标代理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其内容保证是真实的、有效的,并且我公司有义务充分展示资料及其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证明我公司不存在任何制假行为,否则贵方在本次或今后都有权拒绝我司的投标资格;
二、我公司在贵方组织的任何工程的招标报名、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经营行为,并有义务向贵方充分展示其真实性,保证让贵方高效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给贵方造成任何疑问,承诺只要贵方对我司投标全过程中存在以下任何之疑问时,我司将无条件接受贵方拒绝我司投标的处罚,并且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说明或理由。
1、与其它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有任何串标、围标现象;
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报价;
3、制造和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4、出让投标资格;
5、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违规行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我公司保证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配合招标人的工期要求。
五、我司递交的深化设计图纸等资料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项目中使用该深化设计图纸等资料。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保证,或本承诺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三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