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离休老党员、省劳模潘映中同志向集团公司党委提出了交纳一万元“特殊党费”的请求。2018年4月26日上午,带着集团公司党委和领导的嘱托与祝福,党群工作部人员来到白云区颐养园老年公寓潘映中同志的住处,转达集团公司党委和领导的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代表集团公司党委郑重接受了这位年近92岁、党龄65年的老党员亲手交纳的10000元“特殊党费”。
潘映中同志是广东兴宁人,1926年5月1日出生,1953年12月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3月离休,离休前在广州市民政工业公司工作。作为一名老党员,潘映中同志爱岗敬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兢兢业业,因工作表现出色,1950年9月,他荣获“广州市第一次工农兵劳动模范”称号。
落红不是无情物。虽然已退出工作和领导岗位多年,但潘映中老人始终不忘初心,铭记党恩,在离休岁月中,不仅一如既往坚持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关心企业的改革发展,还拿出自己积攒下来的10000元钱作为党费,上交党组织,彰显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对党的无限赤诚和热爱之情,充分发挥了离退休老同志的光和热,为广大党员树立了榜样。
潘映中同志交纳“特殊党费”
潘映中同志生活照
1950年9月,潘映中同志荣获“广州市第一次工农兵劳动模范”称号合影
潘映中同志老照片
(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