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国资委对国有物业出租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53-657号首层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参与公开竞租。
一、招租单位: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越秀区东华东路653-657号首层物业
三、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租铺位及面积,按现状已划分为四个铺位,见下图表:
位置 |
出租面积 |
首层主街01号铺位 |
46.6㎡ |
首层侧街02号铺位 |
37.4㎡ |
首层侧街03号铺位 |
59.95㎡ |
首层主街04号铺位 |
18㎡ |
(二)物业现状:
1、产权资料:该物业权属人为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产权证列示的城市规划房屋用途:洗衣店
(三)竞租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如不清楚物业现场的,可联系咨询我公司工作人员。
四、物业出租用途要求
经政府核准经营的商业服务类用途,但不得经营非环保类和明火餐饮类行业,以及噪声大或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项目。
(一)承租方须按政府法规自行办妥以标的物为经营场地的相关手续,如因承租方使用标的物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使承租方未能进行上述指定经营用途,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承租方不能办妥,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合同)。
(二)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局规定,不得在商铺内违规住人和明火煮食。
五、招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招租,竞租人可对意向物业进行一次性报价。招租工作小组对竞租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按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六、租赁价格
序号 |
标的铺位 |
出租面积 |
租赁价格(人民币:元/月) |
1 |
首层主街01号铺位 |
46.6㎡ |
15000 |
首层侧街02号铺位 |
37.4㎡ |
8000 | |
3 |
首层侧街03号铺位 |
59.95㎡ |
12000 |
4 |
首层主街04号铺位 |
18㎡ |
7000 |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包括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首、二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3.租金支付方式按每月的XX日前向出租方缴付当期租金。
六、出租期限
租期3年(含15天装修免租期,但原承租方如最后竞得铺位承租权的,则不享受免租期),租赁期由2020年6月1日起计。
七、使用条件(详见附件二、三)
(一)不得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或其它活动。
(二)承租方清楚标的物的现有结构质量和产权状态,认可按照标的物的现有质量和现状交付使用。
(三)承租方已清楚了解房屋的现状。租赁期内,该物业及设施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维护均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
(四)修缮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该物业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修缮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自然状态下损坏的修缮责任除外),但因承租方装修改造而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则仍须由承租方承担修缮责任。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及其设施损坏,应及时知会出租方修缮,因承租方延误知会出租方或自身使用不当引起的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承租房屋场地内的排水、排粪、排污管道和化粪池的管理及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时应预留排水、排粪、排污管道和化粪池的检查口,以便检查。由于相邻物业导致的漏水及污水管、化粪池等出现问题,承租方需自行与相邻物业业主协商解决,承担分摊费用,承租方不得以上述理由拒向甲方缴交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承担标的物的安全、消防等责任。
(六)承租方不能分租或转租。
(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版本为准)
八、竞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九、竞租报名
(一)竞租保证金:意向竞租人按其意向竞投铺位所对应的租赁价格缴交,见下表:
序号 |
标的铺位 |
出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 |
1 |
首层主街01号铺位 |
46.6㎡ |
15000 |
2 |
首层侧街02号铺位 |
37.4㎡ |
8000 |
3 |
首层侧街03号铺位 |
59.95㎡ |
12000 |
4 |
首层主街04号铺位 |
18㎡ |
7000 |
采用银行转账、汇款形式缴纳,不接受其它缴纳方式。竞租保证金必须以竞租人名义在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北京时间)缴纳至以下账号(账户名: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流花支行,账号:441167533018010052481),否则视为无效。
竞租人未中选的,出租人在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竞租人。
(二)竞租报名及相关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楼903室
3.意向承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资格要求,需签名和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供:
a.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人代表证明书;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营业单位的诚信承诺;
e.竞租保证金的送款单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供:
a.身份证复印件;
b.无犯罪记录承诺;
c.竞租保证金的送款单复印件。
以上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交我公司留存。
4.竞租文件需密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签名和加盖公章):
(1)《承租意向书》(版本详见附件一)
十、竞租方式
(一)2020年6月2日在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楼903室由招租评定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定,按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1.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原承租人确定为竞得人,否则,再次进行竞价。
2.在招租人向中选竞租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中选者需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末年3个月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后,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如中选人逾期不支付款项及签定合同,则视为放弃竞租成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首个公告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则不变更条件自动进入第二次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公开招租委托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楼903室
2.联系方式:020-83328287
联系人:邓先生13268130200,李先生13760771226
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一
意向客户承租报价书
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本公司/人有意向承租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53-657号首层物业,具体条件如下:
1、具体位置: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53-657号首层物业 铺位(请填写意向铺位的编号,若需参加两个铺位竞价的竞租人,请分别填写两份报价书)。
2、出租面积:约 ㎡
3、经营类别:
4、首年月租金报价: 元/月(含增值税)
5、年递增率:首、二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6、租期:3年
意向承租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穗租备 号
合同编号:五羊司合字[2020]xx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xxxxxx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越秀区东华东路 / 街(巷、里)653-657号首层自编xx号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第C2278047号)出租给乙方作 商业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xx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
租金 年增幅 |
每月租金(含增值税) | ||
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
|
/ |
2021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 |
|
/ |
2022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 |
|
3% |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月、季、年)的xx日前按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元(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以《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3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以《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30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如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